question-icon 安置房45万过户费是多少?

我有一套价值45万的安置房准备过户,但是不太清楚具体要交多少过户费。不知道这过户费都包含哪些项目,每项费用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或者减免的情况,所以想问问大家,这套45万的安置房过户费到底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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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过户费的构成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安置房过户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出让金等。 契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假设这套45万的安置房是你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90平以下,契税就是45万×1% = 4500元。 个人所得税,如果该安置房满足“满五唯一”(即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的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若不满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通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为(转让收入 - 房屋原值 - 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 。要是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一般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 - 3%核定征收。我们以1%计算,45万的安置房,个人所得税就是45万×1% = 4500元。 增值税及附加税,如果该安置房购买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增值税(此项政策适用于北上广深之外的地区)。对于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假设这套安置房不满足免征条件,增值税就是45万÷(1 + 5%)×5% ≈ 21428.57元,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般是增值税的12%左右,即21428.57×12% ≈ 2571.43元,增值税及附加税总共约24000元。 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大多是因土地为划拨性质,在过户时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具体金额各地规定不同,一般是按照土地级别和房屋面积来计算,有的地方可能是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假设是1%,那就是45万×1% = 4500元。 综上所述,45万安置房过户费的具体金额会受到房屋面积、是否满五唯一、当地税收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以上各项费用只是一个大致的计算示例,实际过户时,你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准确的过户费用。建议你在过户前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者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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