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协议未满辞职是否可以,有无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聘用协议,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提前辞职。不知道在聘用协议还没到期的情况下能不能辞职,要是辞职了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或者我需不需要给公司赔偿,不太懂这方面法律,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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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聘用协议未满的情况下,是可以辞职的,但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劳动者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您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说,您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3天),即使聘用协议没到期,也能正常离职。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是您主动辞职,并且没有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通常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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