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公积金缴纳以几号为界限?

我打算离职了,不知道公积金缴纳的界限日期是几号。要是没搞清楚,怕影响我的公积金权益。想问问大家,离职时公积金缴纳到底以几号作为界限呢?这对我接下来的生活安排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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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缴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关于离职公积金缴纳的界限日期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一个固定的几号。公积金的缴纳通常和劳动关系的存续情况相关联。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在工资发放日之前离职,有些单位可能会根据内部规定,不再为其缴纳当月公积金。这是因为工资发放和公积金缴纳的关联性,工资未发放也就没有代扣代缴公积金的基础。但如果员工在工资发放日之后离职,多数单位会为其缴纳当月公积金,因为工资已经发放,公积金的代扣代缴操作也会正常进行。 不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政策和操作细则。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只要员工在当月工作了一定天数(如15天),单位就需要为其缴纳当月公积金。所以,具体的界限日期还需要结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以及单位的内部政策来确定。当遇到与单位在公积金缴纳问题上有争议时,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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