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售卖过期产品应承担什么责任?


商家售卖过期产品需要承担多方面的责任。下面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为您详细讲解。 在民事责任方面,这主要是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果商家售卖过期产品,这种行为一般会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也就是说,如果售卖的是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更高的赔偿。 行政责任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商家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这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督促商家合法经营。 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商家售卖过期产品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导致消费者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