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迁房登记了男方名字但没有女方名字,女方有权利吗?

最近在处理回迁房的事情,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没有写我的名字。我们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我有没有权利分房产?房子是在婚后拆迁补偿的,现在男方说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所以房子是他的。我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能不能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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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回迁房仅登记男方名字的情况下,女方是否享有权利,主要取决于该房产的取得时间以及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回迁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即使只登记了男方名字,女方仍然享有共同所有权。 其次,如果回迁房是基于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个人所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婚后对房产进行了共同还贷或重大修缮等,女方可以主张相应的财产权益。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有特别约定,比如签订了婚前协议或婚后财产协议,那么应按照协议内容来确定房产归属。 综上所述,女方是否有权分房产,需要具体分析房产的取得时间、财产约定等因素。建议女方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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