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有权力看孩子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归对方抚养。我很想念孩子,想经常去看看他,但对方不太愿意让我见孩子。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离婚后到底有没有权力去看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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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有权力看孩子的,这种权利在法律上被称作探望权。简单来讲,探望权就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看望孩子以及和孩子短暂相处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这就意味着,只要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对方行使该权利。如果双方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判决。要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孩子,那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探望权。当然,如果探望孩子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法院也可以依法中止探望。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消失后,探望权还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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