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要去看孩子?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孩子跟着对方生活。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离婚后到底要不要去看孩子。一方面担心去看孩子会让大家心里都不好受,另一方面又怕不看孩子会对孩子成长有影响。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去看孩子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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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和情理层面综合来看,离婚后去看望孩子是非常有必要的。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里的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进行会面、看望、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这不仅是权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便离婚了,这种义务也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看望孩子是履行这种义务的一种方式,通过看望,可以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给予孩子关心和指导。 其次,从情理角度讲,孩子是父母双方爱情的结晶,离婚只是夫妻关系的结束,而亲子关系是无法割断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和陪伴。如果离婚后不看望孩子,可能会让孩子产生被抛弃的感觉,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孩子出现自卑、孤僻等心理问题。定期看望孩子,可以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爱没有减少,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看望孩子也是父母表达对孩子爱的一种方式,有助于维系亲子之间的感情。所以,离婚后去看望孩子无论是从法律要求还是从亲情维系、孩子成长等方面来看,都是应该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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