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汇算清缴时其他营业外支出有什么规定吗?

我在做企业汇算清缴时,对于其他营业外支出这块不太清楚。不知道在税法上它有哪些规定,能不能全额扣除,需不需要做纳税调整。我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要求和操作方法,避免在汇算清缴时出现错误。
展开 view-more
  • #汇算清缴
  • #营业外支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而其他营业外支出则是营业外支出中除了一些常见项目(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等)之外的支出。 对于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并不是所有的都能扣除,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果其他营业外支出属于上述不得扣除的范围,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就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另外,如果其他营业外支出是符合税法规定的正常支出,比如企业发生的合理的违约金支出等,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企业需要准确区分各类营业外支出的性质,准备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证明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在汇算清缴时,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避免因错误处理而带来税务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