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委托公证是否需要办理继承?
我最近打算进行二手房交易,想办理委托公证。但房子涉及到一些继承方面的情况,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办理二手房委托公证是不是一定得先办继承。就想知道二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需不需要先处理继承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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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委托公证通常不需要办理继承,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所谓二手房委托公证,简单来说,就是产权人在出售、购买、抵押自己的房产时,由于人在异地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委托他人代自己处理相关手续行为,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委托公证。而继承是指当房屋原所有人去世后,其亲属或遗嘱指定继承人依法承接房产等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有法定的顺序和方式。但这和二手房委托公证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办理二手房委托公证,代理人一般要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 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该二手房存在继承纠纷或者房产的产权归属涉及到继承问题没有解决,那么可能会影响委托公证的办理。因为公证处需要确保委托公证涉及的房产产权清晰、无争议。 在办理委托公证时,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并且委托一般要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便、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相关概念: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某种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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