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低于原价是否要交个税以及怎么算?
我有套房子准备卖,当时买成100万,现在市场不好,打算90万卖出去。我就想知道这种低于原价卖房的情况,还需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呢?要是要交的话,具体又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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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回答卖房低于原价是否要交个税这个问题。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在房屋买卖中,卖房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通常是要纳入个税征收范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般情况下,计算个税时用房屋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及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的税率。 但是,这里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所售房屋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满五唯一”,那么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这种情况下卖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即便卖房价格低于原价,只要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就不用交个税。 如果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即使卖房低于原价,理论上也要计算是否有应纳税所得额。若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为负数,也就是没有所得,那么就不用缴纳个税;若仍有正数余额,那就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税。 比如,房子原价100万,卖了90万,假设合理费用是5万,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90万 - 100万 - 5万 = -15万,余额为负数,这种情况下就不用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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