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补缴养老保险时,个人利息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发现公司没有按时缴纳我的养老保险。现在需要补缴,但听说补缴时还会产生利息。我想知道,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需要补缴,那么这部分利息应该由谁来承担?我个人需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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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补缴养老保险时,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时缴纳,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息通常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时缴纳的,应当补缴,并加收滞纳金。这里的滞纳金实际上就包括了因延迟缴纳而产生的利息。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导致需要补缴,那么补缴的费用包括应缴纳的养老保险本金以及因延迟缴纳而产生的利息。这部分利息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失导致的,因此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外,《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补缴社会保险费时应承担的责任。 因此,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需要补缴养老保险,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息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支付这部分费用。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必要时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途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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