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职工发的生活费是否应该交工会经费?
我公司给职工发了生活费,但是不确定这笔费用需不需要缴纳工会经费。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生活费在不在工会经费的计算范围内。想问问专业人士,给职工发的生活费到底应不应该交工会经费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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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给职工发的生活费是否应该交工会经费,我们得先了解工会经费的计算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相关规定,工会经费是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来计提和缴纳的。这里所说的“工资总额”,是有明确界定的。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劳动报酬通常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而生活费并不等同于上述工资总额范畴内的劳动报酬。生活费一般是企业在特定情况下,比如职工待岗、停工等,为了保障职工基本生活而发放的费用,它不属于正常劳动所获得的报酬。
所以,从法律规定和通常理解来看,给职工发的生活费通常是不需要计入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也就是不需要为其缴纳工会经费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各地对于工资总额和相关费用的认定可能会存在一些细微差异。如果企业对此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工会组织或者税务部门,以确保准确执行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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