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是否要安排正式队员参与?
我最近和城管执法人员起了冲突,发现现场执法的好像都是协管,没看到正式队员。我就想了解下,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是不是必须安排正式队员参与呢?这方面有啥法律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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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确实需要安排正式队员参与。下面来详细解释其中的原因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城管执法的性质。城管执法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等权力的活动,这一活动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正式队员是经过严格选拔、培训且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他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规定处理各类执法问题。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在城管执法这类涉及行政处罚等行为时,必须由有执法资格的正式队员来执行。城管执法过程中常常会涉及对相对人作出罚款、暂扣物品等行政处罚决定,如果没有正式队员参与,就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此外,《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也对城管执法人员的资格和执法程序作出了规定。该办法明确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这里的“证”就是行政执法资格证,只有正式队员才会持有该证。这进一步强调了正式队员参与执法的必要性。 如果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没有安排正式队员参与,可能会导致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相对人有权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询问和查验,如果发现没有正式队员参与执法,相对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纠正这种不合法的执法行为。而且,这样的执法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也可能因为执法主体不合法而被撤销。所以,为了保证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安排正式队员参与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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