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人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以及怎么赔偿?
我在路上不 小心撞倒了一个人,对方受伤需要去医院治疗。我心里很慌,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而且也不清楚后续该怎么进行赔偿,是直接给对方钱,还是走保险流程?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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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倒人之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以及如何赔偿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垫付医药费。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没有强制规定肇事者必须垫付医药费。不过,从人道主义和减少后续纠纷的角度出发,垫付适当的费用是比较合理的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即便肇事者不垫付,伤者也能得到及时救治。
其次,关于赔偿问题。赔偿一般分为两个步骤,一是确定责任划分,二是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比例。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赔偿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肇事者和伤者可以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 协议。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伤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判决。在有保险的情况下,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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