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是否应该有租赁合同?
我打算租个店铺做生意,和房东谈得差不多了,但还没签合同。我不太确定租店铺是不是必须要有租赁合同,没有合同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租店铺需不需要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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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店铺租赁是可以有租赁合同的,并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是非常有必要的。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店铺租赁中,租赁合同就是出租方(房东)和承租方(租户)之间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它明确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各项事宜,比如租赁的期限是多久,租金要交多少、怎么交,店铺的用途是什么,还有维修责任由谁承担等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如果租店铺的时间超过六个月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双方产生纠纷,很难说清楚租赁的具体期限,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这对租户的经营稳定性可能会造成很大影响。 此外,书面租赁合同还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当遇到诸如租金调整、店铺损坏维修、提前解约等问题时,合同里的条款就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双方很容易因为一些事情产生分歧,而且在维权时也缺乏有力的证据。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租店铺时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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