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时对临时建筑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我家有一处临时建筑,现在面临征收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种临时建筑能不能得到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展开


临时建筑是指单位和个人因生产生活需要临时建造使用而搭建的结构简易并在规定期限内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比如铁皮房、窝棚、遮阳棚等。 对于征收临时建筑是否给予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属于合法建筑。未到批准使用期限就拆除,会给临时建筑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通常是按照建筑面积的建设、安装造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如果是超过了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由建设者在限期内拆除,在征收时不予补偿。同样依据《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同时,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于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等情况,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合法的临时建筑而房屋征收部门不予补偿,或者对补偿款有异议,那么要及时启动救济程序,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