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民法典劳务中介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民法典劳务中介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其是否为合法企业,了解其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等信息,这些可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并且要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例如,若单位信息不实或不存在,后续可能出现工资拖欠等问题无处追讨的情况。 其次,明确工作内容和具体地点。劳动者应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若工作内容或地点约定不明确,如合同只写在某个城市工作,未明确具体区域,或者工种范畴过广未明确具体工作性质,当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安排时,劳动者可能陷入维权困境。 再者,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标准工资、奖金及奖金发放标准等数据都要在合同中体现。例如,仅口头承诺高工资,实际发放与承诺不符时,劳动者难以主张权益。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也需特别关注。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无效。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 另外,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支付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若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报酬,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同时,还需注意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险约定,保障自身在工作期间的安全风险。并且不要签空白合同,以免被不法单位利用添加不利条款。最后,劳务中介合同盖章后,双方应各保管一份,方便后续维权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