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举证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侵权责任举证倒置,简单来说,就是在一般的侵权案件中,通常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原告要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有损害结果、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被告存在过错。但在举证倒置的情形下,这些原本由原告承担的举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转移给被告。被告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多种侵权责任举证倒置的情形。比如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在这些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受害人只需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加害人有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行为,而加害人需要证明自己的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另外,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中,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需要举证自己不存在过错,否则就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这里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要证明受害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才能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