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是怎样的?
我在户外工作,遇到高温、暴雨、大风等特殊天气 是常有的事。我不太清楚在这些特殊天气下,我作为劳动者有哪些权益,公司又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障我们。想了解一下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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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特殊天气条件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确用人单位在特殊天气期间对劳动者应尽的保护义务。以下从几种常见的特殊天气情况为您详细介绍。
高温天气方面,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合理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低温天气时,虽然目前没有专门统一的全国性低温劳动保护法规,但部分地方有相关规定。例如一些寒冷地区要求用人单位为低温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保暖设备,如防寒服、手套、帽子等,以防止劳动者在低温环境下受到伤害。用人单位也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劳动者长时间在低温环境下连续作业。
暴雨、洪水、大风、暴雪、雷电等恶劣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有责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比如,在暴雨天气,要做好工作场所的排水防涝工作,避免劳动者在危险的积水区域作业;在大风、暴雪等天气,对户外的建筑设施、设备等进行加固,确 保劳动者的安全。如果遇到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将劳动者撤离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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