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期限是怎样的?
我被公司辞退了,听说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不太清楚具体的标准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工资也不低,就想知道按照法律我能拿到多少补偿,补偿期限又是多久,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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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金的期限确定,主要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而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所以额外再支付1个月工资,总共应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若工作了1年零2个月,其中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总计支付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总之,工作年限是确定经济补偿金期限的关键因素,用人单位需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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