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拆迁时会进行哪些权益保障?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国家在拆迁过程中会保障我们哪些权益。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受到损害,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知道遇到问题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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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国家会从多个方面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拆迁补偿是对被拆迁人因房屋被拆除而遭受的损失给予的经济赔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这意味着被拆迁人有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其次,被拆迁人还享有知情权。依据该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就保证了被拆迁人能够知晓拆迁的相关信息和补偿方案,并且有机会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被拆迁人拥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同时,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在补偿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被拆迁人还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为被拆迁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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