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国有出让性质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在我国,当房产证显示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时,拆迁补偿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方式。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处理这类拆迁补偿问题的重要准则。该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简单来说,就是要根据你房子的实际情况,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出它值多少钱,然后按照这个价值进行补偿。 第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如果你因为拆迁需要搬离原来的房子,那么拆迁方要给予你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补偿,比如搬运家具、家电等的费用。同时,如果在新房交付前你需要临时租房居住,拆迁方也要给予相应的临时安置费用。 第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你的房屋是用于商业经营的,拆迁导致你无法正常营业,那么拆迁方需要对你的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补偿。补偿的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除了以上这些,对于国有出让土地,因为土地使用者已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获得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在拆迁时,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对应的土地价值也应该得到合理补偿。一般来说,会综合考虑土地的市场价格、剩余使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这部分补偿金额。 在整个拆迁补偿过程中,如果你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所以,当你的房产证是国有出让性质房屋面临拆迁时,要清楚自己应得的各项补偿权益,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