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房拆迁如何补偿?
我有一套划拨房,最近收到通知说要拆迁。我不太清楚划拨房拆迁的补偿政策,和普通商品房拆迁补偿一样吗?补偿方式有哪些?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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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房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在补偿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划拨土地本身,虽然是无偿取得,但在拆迁时,会考虑土地的剩余使用年限、土地用途等因素。不过,与出让土地相比,划拨土地在补偿时,可能不会单独对土地使用权价值给予像出让土地那样高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补偿方式通常有两种,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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