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算不算是租赁合同?
我租了套房子,因工作变动要离开,就把房子转租给别人并签了合同。但我不太确定这转租合同和普通租赁合同有啥区别,它到底算不算租赁合同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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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合同算租赁合同。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把东西给另一方用,另一方为此付钱的一种约定。 转租合同其实就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将租赁物再次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从本质上来说,转租合同和普通租赁合同一样,都是关于租赁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及租金支付的约定,只是主体和租赁关系的层次上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一规定也明确了转租合同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性质,虽然它有转租这一特殊情况,但依然属于租赁合同的范畴。 不过,转租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原租赁合同的限制。比如原租赁合同约定不得转租,那么转租合同可能就会面临效力问题。而且转租合同的期限也不能超过原租赁合同剩余的期限。总之,转租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有着自身的特点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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