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最高法院关于业主和产权方面有哪些解释?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对自己作为业主有哪些权利不太清楚,也不太明白产权的具体界定。想知道最高法院在业主和产权方面是怎么解释的,这样心里能有个底,以后遇到相关问题也知道如何应对。
展开 view-more
  • #业主产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高法院关于业主和产权方面有较为明确的解释。首先,关于业主身份的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依法登记取得或者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所称的业主。这意味着,不只是拿到房产证的人是业主,合法占有房屋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视为业主。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对于产权问题,最高法院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产权的范围和行使方式。产权涵盖了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共有部分的产权方面,比如小区的电梯、绿地等,业主享有共有产权。《民法典》相关规定保障了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和收益分配等权利。如果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权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在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中,业主的合法产权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最高法院的这些解释为业主和产权的相关问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