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的花生油发放给员工如何算税?
我经营着一家花生油加工厂,打算把自产的花生油发放给员工当作福利。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算税,是按照成本价还是销售价来计税呢?涉及哪些税种?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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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自产的花生油发放给员工的税务处理方面,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个税种,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也就是说,把自产花生油发放给员工,要当作销售货物来缴纳增值税。计税价格按照以下顺序确定: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该价格确定;没有同类货物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1 + 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一般为10%。例如,生产这批花生油的成本是10000元,那么组成计税价格就是10000×(1 + 10%) = 11000元。假设增值税税率是13%,则应缴纳的增值税为11000×13% = 1430元。 其次是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在企业所得税上,同样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和成本。收入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成本按照生产成本扣除相关损耗等确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将自产花生油发放给员工属于员工取得的非货币性福利,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有义务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总之,企业在将自产花生油发放给员工时,要按照相关税法规定准确计算和缴纳各项税款,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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