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未婚,办房产证时已婚,房子算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买房的时候还是单身,付了首付并且办了贷款。现在要办房产证了,可我已经结婚了。我就想知道,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我个人的财产,还是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啊?会不会因为办证时间是在婚后就有变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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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个人财产指的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就取得的财产,它的所有权仅归属于这一方。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购房时未婚,办房产证时已婚这种情况下,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全款购房,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便办房产证时已婚,房子仍然是个人财产。因为购房行为在婚前就已经完成,付款也是婚前进行的,这符合一方婚前财产的定义。 但如果是贷款购房,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这部分还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所以这部分对应的房屋价值以及房屋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这也是为了保护在婚姻中共同付出的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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