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住房屋被百分百收取物业费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入住,可物业却要求我百分百缴纳物业费。我觉得自己没享受到多少物业服务,不该交这么多。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有没有相关法律能支持少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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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未入住房屋却被要求百分百收取物业费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 首先,需要了解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虽然业主未入住,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诸如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服务,所以业主还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物业费。但不同地区对于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缴纳比例有不同规定。有些地方支持业主在未入住时少交一定比例的物业费,比如有的地区规定未入住房屋可按70%缴纳物业费。 如果遇到被要求百分百缴纳物业费的情况,业主可以先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确认自己所在地区对于未入住房屋物业费缴纳的具体规定。然后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向其说明自己房屋未入住的情况,并依据当地规定提出合理的缴费比例。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请求协助处理。若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业主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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