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入住的物业费收取政策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房子,但一直没入住。最近物业要求我全额交物业费,我觉得不合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对于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是怎么规定的?是必须全额交,还是有其他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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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住物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政策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角度来看,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对于未入住房屋的物业费收取,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政策。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比如《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就有类似规定。 但也有一些地区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未入住可以少交物业费。在这种情况下,就要依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来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未入住可以减免物业费,那么业主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额来缴纳。 所以,当遇到未入住物业费的问题时,业主首先要查看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再仔细研究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如果认为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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