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一直闲置未对外出租,是否还需要交物业费?
我有间商铺,一直空着没租出去。最近物业一直催我交物业费,我觉得商铺没使用,不应该交。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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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使商铺一直闲置未对外出租,通常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 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简单来说,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整个商铺所在区域提供了包括安保、保洁、设施维护等一系列服务,不管商铺是否实际使用,这些服务都在持续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虽然商铺闲置没有实际使用,但这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履行其服务职责,也不能成为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的合理理由。不过,有些地方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对于闲置物业的物业费收取有一定的优惠或减免规定。比如,有些地区规定闲置一定期限以上的房屋,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按照一定比例缴纳。所以,具体是否可以减免以及减免的比例,还需要参考当地的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或者不合理,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或者通过业主大会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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