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2004年公证的房产遗嘱现在是否有效?

我家有一份2004年公证过的房产遗嘱,涉及家里老人留下的房产分配。现在老人已经去世,我们准备按照这份遗嘱处理房产,但不确定它到现在还有没有效力。想问问专业人士,这份公证过的遗嘱现在还受法律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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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2004年公证的房产遗嘱现在是有效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遗嘱公证,它是指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虽然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对遗嘱效力规则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这并不影响公证遗嘱本身的有效性。只要遗嘱在订立时符合当时的法律规定,就应当认定为有效。 在2004年,订立公证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公证程序合法合规,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比如遗嘱人之后又订立了新的遗嘱,且新遗嘱与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另外,如果能证明该公证遗嘱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遗嘱并非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遗嘱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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