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事务时,听到了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这两个概念,但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想知道这两种物权在实际生活中有啥作用,它们之间有啥区别,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view-more
  • #担保物权
  • #用益物权
  • #物权规定
  • #民法典
  • #权利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都属于物权的范畴,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简单来说,当别人向你借钱或者有其他债务关系时,为了保证你能在对方不还钱的时候得到补偿,就可以设立担保物权。比如,张三向李四借了钱,张三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李四,这时候李四对张三的房子就拥有了担保物权。一旦张三到期不还钱,李四就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处置这个房子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其中,抵押权是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像上述的房产抵押;质权是要转移财产的占有,比如把珠宝交给债权人保管;留置权则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 用益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你虽然不拥有某个东西的所有权,但可以使用它并从中获得利益。例如,农民承包集体的土地进行耕种,农民对这块土地就拥有用益物权。他们可以在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收获的农产品归自己所有。《民法典》规定的用益物权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益;建设用地使用权让企业等可以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居住权则保障了特定人对房屋的居住权益;地役权是为了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总的来说,担保物权主要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侧重于财产的交换价值;而用益物权侧重于对物的使用和收益,关注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