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家无货销售属于什么行为?

在网上购物时,我遇到商家显示有货就下单付款了,结果过了几天商家说没货,这让我很郁闷。我就想知道,商家这种无货销售的情况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性质呢?是普通失误还是有欺诈嫌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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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家无货销售在民法中被称为“履行不能”。简单来说,就是商家没办法按照约定把商品提供给你。 如果是商家自身原因导致无货销售,比如商家明知国家相关政策要调整,特定商品不能再生产了,或者明知厂家无法供货,却依然跟你签订订单并收取款项,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欺骗。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一旦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按照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要是履行不能的情况不是商家能控制且无法避免的,比如突然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商家可免去供应货物的义务,但必须把已收取的价款退还给消费者。 另外,如果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这种欺诈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消费者可以要求按照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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