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报销后还能申请哪些待遇?

我之前已经完成了生育津贴的报销,现在想了解一下,在生育津贴报销之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还可以申请其他哪些相关的待遇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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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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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报销后,女职工可能还能申请其他与生育相关的待遇。下面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费用报销方面,除了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分娩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一次性营养补助方面,部分地区对于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的女职工,发放一次性营养补助。这笔补助是为了帮助女职工在生育后更好地恢复身体。例如江苏省规定,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方面,如果男方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在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一定天数的护理假,并且可以申请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津贴的标准通常按照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护理假天数计发。这是对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照顾配偶的一种保障和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能申请哪些待遇以及申请条件和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以获取准确和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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