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怎么处理?
我刚休完产假,发现生育津贴比我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了不少,不太清楚这高出的部分该怎么处理,是归公司还是归我个人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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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当生育津贴高于工资时,其差额的处理方式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生育津贴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女职工本人工资,高出的差额部分应归女职工所有。这是因为生育津贴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若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将差额部分支付给女职工,符合该规定的立法初衷。若用人单位截留这部分差额,实际上是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没有将生育津贴高于工资的差额支付给女职工的情况,女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该差额。若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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