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发了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最近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我不太清楚在已经有产假工资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去申领生育津贴,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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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发了是否还能领生育津贴,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概念。产假工资,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出勤情况发放的工资。生育津贴呢,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了产假工资,且支付的工资数额不低于生育津贴数额,那么通常情况下女职工就不能再重复领取生育津贴了。因为生育津贴的目的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活,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足额保障了这部分权益,就不会重复支付。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女职工是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将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支付给自己的。这是为了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获得足额的经济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总之,产假工资发了是否还能领生育津贴,关键在于比较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的数额大小。如果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争取差额;如果产假工资已足额,一般就不能再额外领取生育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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