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假发了工资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我休产假期间,公司正常给我发了工资。现在听说还有生育津贴可以领,我有点疑惑,公司已经发了工资,我还能不能再去领生育津贴呢?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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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本质上是对女职工生育期间工资收入的一种补偿。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其实是一回事儿,不能重复领取。当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已经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了,若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公司应将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工资,那么公司发放的产假工资就不用再调整了。也就是说,以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中较高的那个金额作为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 所以,公司产假发了工资之后,一般不能同时全额领取生育津贴,但有可能根据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高低情况,获得一定的差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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