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三人名字意味着什么?
我家房产证上写了父母和我的名字,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这房子算我们三个人共同拥有吗?如果以后涉及到房子的买卖、继承等情况,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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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三人名字时,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意味着该房屋属于这三人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这三人对房屋平等地享有所有权,不分份额大小。而按份共有则是三人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比如,三人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的比例,像父母各占40%,子女占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在没有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如果三人是家庭成员关系,一般会视为共同共有。 在房屋买卖方面,如果要出售这套房屋,需要经过三个人一致同意。因为每个共有人都对房屋享有权利,任何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该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继承方面,如果其中一人去世,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先将其他共有人的份额析出,剩余部分才作为去世人的遗产进行分配。比如父母一方去世,要先确定另外两人的份额,剩下属于去世父母的那部分才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遗产,但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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