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效的要约是什么意思?

我在和别人谈生意的时候,对方发了一个文件说这是要约。我不太懂,只听说要约生效有一些说法。我就想知道,生效的要约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对我有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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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约生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效的要约,通俗来讲,就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订立合同的提议正式开始发挥作用。当一方希望和另一方订立合同,向对方发出了具体明确、包含了合同主要条款的提议,并且这个提议到达对方能够实际控制的范围时,要约就生效了。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要约是订立合同的第一步,就像两个人商量事情,一方先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条件。当这个想法和条件被对方知道了,要约就生效了。一旦要约生效,发出要约的一方就不能随意撤回要约,要受到自己提出的条件的约束。而接受要约的一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同意的表示,合同就成立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判断要约是否生效,关键要看要约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到达了对方。这对于确定合同是否能够成立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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