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我最近听说了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这个词,不太明白具体含义。我自己在处理一些土地相关事务,担心可能会涉及到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想知道这个罪名具体是怎么定义的,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这个罪,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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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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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以牟利为目的”,就是说行为人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国有土地的转让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只有符合规定才能合法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至于“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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