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我家的房子被拆迁了,分了套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不知道和普通商品房土地性质是不是一样,会不会影响以后房子的买卖、过户啥的,想了解下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到底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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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可分为国有出让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这两种类型。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国有出让土地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种土地性质下的拆迁安置房,其交易和普通商品房类似。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房屋产权人拥有较为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受太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国有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划拨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其交易相对来说会受到一些限制。通常在转让时,需要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而第四十五条规定了符合一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所以,判断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对于房屋后续的交易、权益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您可以查看相关的土地出让合同、房产证或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明确您家安置房的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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