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有个案件说要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不太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我想知道这个程序是在什么情况下启动的,对当事人会有什么影响,能给我解释一下这具体是什么意思吗?
展开


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一种在刑事法律领域较为特殊的程序。简单来说,追诉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过了一定的时间(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不过,有些特别严重的犯罪,即使过了追诉时效,经过特定的程序,还是可以追究的,这个程序就是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当案件已过追诉时效,但犯罪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严重影响司法机关正常活动,或者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等情况时,侦查机关就会启动提请检察机关核准追诉的程序。侦查机关需要将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至省级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再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追诉的,再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一旦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司法机关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了。这一程序既体现了追诉时效制度的严肃性,又考虑到了特殊案件的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