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该加上哪句话?
我准备和别人签个租赁合同,但是不太懂合同条款。听说有些关键语句加上能保障自己权益,可我不清楚要加哪些。我就想知道,为了避免以后有纠纷,在租赁合同里应该加上哪句话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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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中,为了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有一些关键语句是可以添加进去的。 首先,可以加上关于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的明确表述。例如“乙方应于每月[具体日期]前,以[转账/现金等]方式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这样明确约定能避免在租金支付问题上出现争议。 其次,对于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也需要清晰说明。可以写“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坏,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X]日内进行维修;若甲方未及时维修,乙方有权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者,关于合同的解除条件也很重要。比如“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租赁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X]个月租金的违约金”。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另外,还可以加上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具体金额]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这能让双方明确违约后果,增强合同的约束力。 最后,对于租赁物的返还状态也可以约定,“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X]日内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返还给甲方;若租赁物存在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实际损失赔偿”。这符合《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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