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现在我俩都不太想抚养孩子。我们也知道这样不太对,但确实有各自的难处。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遇到这种双方都不想养孩子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啊?
展开


在离婚后,如果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的行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责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当出现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情况时,法院会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做出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会判决孩子由更适合抚养的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若双方都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构成遗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如果情节严重,拒绝抚养孩子的父母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所以,离婚后的父母应该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如果在抚养问题上存在困难,可以通过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而不是选择逃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