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我俩都不想抚养孩子。我们都有各自的难处,实在没精力和能力去照顾孩子。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理的,也不清楚该采取什么办法解决,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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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出现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要求的。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抚养义务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这是法律赋予父母的责任,是不能随意推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首先,法院通常会对双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双方经教育后仍拒绝抚养,法院可以先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在判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行等因素,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判决孩子由更适合抚养的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也有相关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总之,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离婚就逃避这一责任。如果遇到抚养方面的困难,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但不能放弃对孩子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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