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合同定金已交但不想要房子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看中一套房子,和卖家签了买房合同还交了定金。可现在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要这套房子了。我很担心定金要不回来,也怕卖家追究我的责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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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定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你在买房时交了定金后又不想要房子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涉及到定金法则。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双方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你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给付定金的一方,因为自身原因不想买房子了,也就是不履行买房合同了,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你可能无权要求卖家返还定金。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可以和卖家协商退还定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要是卖家存在违约行为,比如隐瞒房子的重大质量问题、将房子又卖给他人等,那么你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遇到这种情况,你首先要查看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和卖家积极沟通,看能否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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