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嘱和实际情况不符该怎么办?

我手里有一份公证遗嘱,但是发现遗嘱里写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不太一样,比如财产的数量、归属等都和现实有出入。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重新立遗嘱,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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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公证遗嘱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时,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首先,要理解公证遗嘱的概念。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如果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如果发现公证遗嘱与实际情况不符,遗嘱人在世且意识清醒时,可以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可以选择再次进行公证,以新的公证遗嘱来替代旧的。因为新的公证遗嘱会覆盖旧的,当存在多份公证遗嘱时,以最后一份为准。 若遗嘱人已经去世,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遗嘱的效力以及如何分配遗产。例如,如果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数量与实际不符,法院会调查核实财产的真实情况,然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当公证遗嘱和实际情况不符时,不要惊慌,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重新订立遗嘱、协商或诉讼等方式来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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