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动产共同共有人没有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家人共同拥有一处不动产,但不动产登记上只有部分家人名字,没有我的名字。我担心以后会有权益纠纷,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作为共同共有人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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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共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不动产领域,共同共有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不动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例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一般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当不动产共同共有人没有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名字时,其权益并非就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也就是说,即使没有登记名字,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是共同共有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自己的权利。 常见的可以证明共同共有的证据有很多。比如,若不动产是基于家庭关系共同出资购买的,出资的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沟通记录、家庭成员之间关于房产归属的协议等都能作为证据。若不动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结婚证书能证明婚姻关系,相应的购房时间等证据可以辅助证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一旦有了充分的证据,共同共有人可以与登记权利人协商,要求将自己的名字添加到不动产登记簿上。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该不动产的共有权。法院判决确认后,就可以依据生效判决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将自己登记为共同共有人。 此外,为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涉及不动产共同共有的情况下,建议相关当事人及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尽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将所有共同共有人的名字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每个共同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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