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权利人只有一人却共同共有的情况该如何认定?

我名下有一处房产,按说权利人就我一个人,但相关文件上写着是共同共有。我不太理解这种情况,一个人怎么会共同共有呢?这在法律上是怎样认定的,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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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共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拥有这个东西,没有明确各自占多少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需要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如果出现权利人只有一人却被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情况,这很可能是登记错误。登记错误可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或者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原因造成的。 对于这种登记错误的情况,权利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若出现权利人只有一人却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情况,权利人不必过于惊慌,可以先核实相关情况,收集证据,然后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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