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有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一起买了房子,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套房子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吗?我出了一部分钱,之后也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会影响房子的归属吗?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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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房产证没有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时,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婚后用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房产,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大多都属于共同财产范畴,用这些钱购置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双方共有。 其次,如果是恋爱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房,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另一方只要能证明自己有出资行为,比如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出资协议等,也可以主张对房屋享有一定份额。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来确定各自的权益。例如双方恋爱期间共同支付首付并共同还贷,但仅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有证据证明出资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情况来判定未登记方应得的份额。 再者,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独自出资购买房产,婚后才取得房产证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该房产一般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的资金来源是其婚前个人财产,房产的购买行为在婚前就已完成,虽然房产证取得时间在婚后,但不影响其个人财产的性质。 总之,判断房产证没有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不能仅仅依据房产证的登记情况,而要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以及双方之间的关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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